本報訊(記者 黎鐵橋)記者昨日從長沙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瞭解到,根據市政府發佈的《關於實施春季禁漁期制度的通告》,從2014年起,每年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,長沙將實施禁漁。
  通告規定,禁漁範圍為湘江長沙段及瀏陽河、撈刀河部分水域。湘江從昭山至鐵角嘴,瀏陽河從東屯渡橋至湘江河口,撈刀河從廖家渡橋至湘江河口。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漁期間和禁漁水域從事捕撈、動用浮水工具垂釣作業。堅決清理取締攔河網、密眼網、滾鉤、迷魂陣、底拖網等漁具,嚴厲打擊電魚、毒魚、炸魚等非法捕撈行為。
  春季禁漁期間,長沙晚報社、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將聯合開展“你好,湘江”放養活動。市民如發現違反、破壞春季禁漁期制度的行為,可向長沙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進行舉報。舉報電話為:0731-82273400。  (原標題:4月1日起長沙春季禁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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